|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明确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内容及范围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桂国动办复〔2023〕3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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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河池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明确非营利性医院建设项目内容及范围的请示》收悉。经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意见,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等建筑,以及由医疗机构出资建设并拥有全部产权的院内生活用房、科研教学用房、学员宿舍等建设项目,属于医疗机构范畴,享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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