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8838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等4项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国动办通〔2023〕14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各市国动办,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国动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有关要求,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试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
2023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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