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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防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和《广西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须知》(桂人防办字〔2018〕292号)要求,现将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证复评审的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其区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上述机构可在广西区域内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类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设备检测业务。
附件:《广西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情况表》(资料变更)
2023年9月25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南宁市桂雅路19号,0771-57137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西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情况表(资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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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证书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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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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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开源路17号办公和员工倒班楼一、二层 |
232001063303 |
2023年9月15日 |
2029年9月14日 |
李海桃17377106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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