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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30万吨光伏玻璃砂与25万吨高白钾长石粉生产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2024-01-24 18: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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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号:GFSRFSJ2024-009

     1.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光伏玻璃砂与25万吨高白钾长石粉生产项目

     2. 项目代码:2308-451102-04-01-925471

     3. 项目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信都大道与纵六路交汇处西南侧A地块

     4. 申请范围(具体栋号):项目用地范围内

    经审查,该项目包括1#综合楼、2#厂房2个单体建筑,根据《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防规〔2022〕1号),2#厂房属于工业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纳易地建设费条件;1#综合楼一次性计容面积(总建筑面积)1010.79平方米,少于2000平方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30.32平方米,少于1000平方米,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应按总建筑面积一次性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10.79平方米×18元/平方米=18194.22元。

    注:依据《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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