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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时报】军人身份神圣光荣不容冒充

    2025-08-26 18:27     来源:国防时报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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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例,姜某与丈夫李某某及员工张某3人,“五一”期间到济源市济渎庙游玩,面对30元门票,3人亮出“假军官证”以现役军人身份免票进入,出景区时因身形举止与军人差异大,被群众举报。

    经查,李某某花300元购得3本假军官证,3人多次凭此免费游览景区,直到案发被抓。最终,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姜某、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李某某另案处理。法官提醒,军人优待体现社会对军人的尊崇,军人权益不可侵犯,军人形象不容亵渎,冒用军人身份触犯刑法将面临法律制裁。

    这是又一起冒充军人身份,持假军人证件,行违法乱纪之事案件。据公开报道显示,近年来,以假军人甚至假军属身份从事经济、经营和社会交往等活动,违法或不正当谋取个人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冒充军人身份骗取婚姻及财产的有之,以假军队院校人员招生敛财的不少,用假军人证件虚设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等名目行骗的更甚,还有的私刻、办理假军队驾驶证开假军车企图蒙混过关免缴过路费,个别的还假借冒用中高级军官身份插手干预地方行政和司法公正。种种行径,严重损害了军队和军人形象,官兵憎恨气愤,法律严惩不贷。

    姜某等3人之所以长期冒用军人身份免费游览景区,从制度层面讲,是利用国家对军人作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优待,钻涉军事项管理有漏洞等制度政策的空子。从情感层面讲,是利用党和人民对子弟兵的厚爱和信任,搞“爱心”贩卖,诋毁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破坏“爱我人民爱我军”的鱼水深情。从法律层面讲,军人违法有专属司法权,有“逃个票不会斗硬追究”的侥幸思想。

    军人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为建立新中国,他们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无数人献出宝贵生命。在和平建设时期,他们“辛苦我一个,幸福十亿人”,默默守护着国家和人民的安宁,只为“一家不圆万家圆”。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斗争形势面前,他们更是挺膺担当,寸土必争,寸土不让。人民军队历经战火,一路披荆斩棘,付出巨大牺牲,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伟大的历史功勋。“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既是对他们的褒奖,更是对他们的鞭策。党、国家制定出台政策,在退役军人和军属就业、子女教育、交通出行、景点参观等方面予以优待,是当之无愧的,也是人民的心声。

    在此,严肃正告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军人身份神圣光荣不容冒充!

    我国《刑法》第372条明确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的就是要让军人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把党和国家、人民对军人的厚爱优待以法律形式固化,任何人不得觊觎窃取侵犯。姜某等3人购买假军人证件并冒充军人逃避门票,数额不大,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受到法律惩处实属罪有应得。

    尊崇军人、维护军人荣誉,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价值共识和行动自觉。全社会都应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军人神圣光荣的声誉,在思想上筑牢敬重防线,在行动上抵制冒充行为,共同守护这份用热血和忠诚铸就的荣光。我们也坚信,随着管理技术的创新、监管制度的完善、群防群治力度的加大,那些企图假冒军人行谋利之私的不法分子,必将无处遁形、销声匿迹;爱军崇军的社会风尚,必将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而不是损害军队和军人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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