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17〕3号)要求,现将我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概况
(一)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权责清单
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工作协同。机构改革中,将由原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处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到政策法规宣传处并及时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实现权力事项审管分离。针对大多数市、县住建、人防部门合为一家的实际,积极研究出台“建”“防”协同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促进“住建”“人防”的协同融合,逐步打破部门藩篱。2019年6月,联合自治区住建厅等5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解决了多年来建筑工程管理“地上”“地下”两条线、两个标准的问题,大大压缩了办结时限和办理环节。
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做好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加快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要求,对区、市、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人防行业各级统一规范的权责清单,实现区域间的权力事项数量基本一致。市、县一级已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共计37项;区本级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共计22项,目前已报自治区党委编办。
推进百日攻坚,提升服务水平。我办认真研究优化人防部门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具体措施,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结建审批环节前移、开展施工图联审,实行联合验收。实现全部事项最多跑一次,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缩短54%以上。优化合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环节。联合自治区国动委综合办、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创造条件,清零自由裁量权。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规范决策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民主决策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政府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等工作制度,我办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19年我办陆续出台《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规定“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有利于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民主性,防范决策风险。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正常运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及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9年,我办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即《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通〔2019〕38号)。该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上网公布等程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执法机制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19年6月我办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桂防通〔2019〕67号),为我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继续抓好我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2019年组织两批次共57名干部职工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同时,在部门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信息。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办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2019年,先后举办了全区人防法规宣传业务培训班、财务管理培训班等,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全国人防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班、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实务培训班等。通过一系列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实施程序和基本要求,统一了行业标准,提升了业务能力。
(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办高度注重法治学习,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年内安排集中学法均不少于2期,充分利用党组会、办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办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9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
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我办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按清单扎实开展了法规宣传培训、“走边关·进军营”、进地铁播放人防科普动漫片等活动。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国防战备依法行政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各界对国防战备工作,特别是国防战备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广泛、深入,依法履行人民防空和国防交通义务还不够自觉。二是人防行业法规建设长期滞后。我国《人防法》已23年未修订,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不健全,导致一些权力事项的执行无法律依据,人防执法仍存在依据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及处罚力度较弱、处罚形式单一等问题。三是基层人防、国防交通部门职能弱化。机构改革后,由于部门合并等原因,基层人防、交战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缺少专职人员,人防、交战工作在基层难以有效推进。四是基层审批业务人员能力不足。权力下放后,人防工程审批等权力事项市、县权限相同,对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但部分基层人防主管部门缺少专业人员,无力承接下放事项,降低了权力下放、优化服务的效果。五是人防执法手段和力度与新形势任务要求有较大差距。人防部门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缺乏人、财、物等条件保障,存在着执法力度小、执法方式有限、处罚执行难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贯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二)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一是呼吁推动国家层面尽快修订《人防法》,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对我区现行的人防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加快推进“立”“改”“废”“释”进程。三是对现有与“放管服”改革不适应尚未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自治区层面寻求国家指导,避免出现制度漏洞。同时,走出去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成果,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三)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继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积极开展各类国防战备知识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防战备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扩大国防战备的社会影响,在全区范围内不断营造国防战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抓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报建指南、服务承诺等,确保规范文明执法。继续深入开展人防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人防工程施工、质监、检查以及防护(防化)设备生产、检测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人防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以推动人防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诚恳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人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同时主动争取各级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汇报等形式,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置于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