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简体版 | 繁体版 支持ipv6
  • 无障碍
    长者专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 > 招考招录信息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1-12-23 11:15     来源:广西区人防办公室     作者:广西区人防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且符合我办招聘条件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参加面试的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月4日下午3:30~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南宁市桂雅路19号)。

    三、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

    面试报到时间:2012年1月4日下午2:30。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803房(南宁市桂雅路19号)。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2012年1月4日下午3: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凡未在3: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赤霞 

    联系电话:0771—2853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