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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9 17: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总结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56131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自治区国动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不断提升国防动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本办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更新发布信息1584条,包含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演习演练、乡村振兴、招考录用等方面。根据人员变动和机构职能调整,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在微博微信视频号发布和转载视频内容111篇,视频总浏览量达近17万人次;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指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全年收到上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不予公开1件,非本机关告知信息1件,均在法定时间内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并出具书面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和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任务,细化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及时修订保密工作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落实信息发布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综合处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程序严肃正规。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坚持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从源头上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对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维护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广西国防动员”抖音号自2025年2月上线以来,月平均播放量超6万人次。利用DeepSeek大模型在本办网站和公众号搭建“桂防仔AI助手”,提供智能咨询指引服务。在全区“9·18”防空警报试鸣日期间,开展动画进地铁、APP专区宣传及户外大屏公益广告投放,深化宣传效果。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做好每季度网上舆情风险、线索梳理排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7×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委托专业技术公司常态化做好本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监测与内容管理,一年来,自查整改文字内容错误、敏感信息、表述不规范信息等600多条,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自查自纠和舆情监控,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和国防动员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工作责任具体化。针对自治区数据局第三方考核指出我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积极发挥社会评议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本办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自治区国动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政策获取便利性、政策解读针对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社区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新颖。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2026年,自治区国动办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加大国防动员领域政策解读力度,针对性回应企业和群众的疑虑点、关注点,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二是聚焦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焦点问题,丰富和创新政府公开形式和内容,讲清讲透政策出台背景、发展指向、具体举措等,让企业和群众用好用足人防各类政策。三是完善、规范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扩大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动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办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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