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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某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2025-12-11 08: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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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广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某工程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见附件);

    2.消防演练服务,一年一次;

    3.重大活动消防临检及现场驻点服务,不限次数;

    4.对某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

    (二)服务期限:12个月。

    三、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二)报价方式: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资金预算自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二)供应商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的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备案通过的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报价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投标。

    五、投标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三)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四)项目报价书(原件1份);

    (五)消防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方案(原件1份);

    (六)供应商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报告(打印盖章原件1份);

    (八)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的要求并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截图 (打印盖章原件1份)。

    (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

    以上材料由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密封递交,文件袋封口处有密封条并加盖公章为合格。

    六、成交原则

    按综合评分法选取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共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

    (二)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咨询、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807室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5177129553

                           广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文件下载:

    综合评分细则.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