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38911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9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百色市实施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21〕20号) | |
| 发文字号:桂政发〔2021〕2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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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百色市实施50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业务指导、衔接工作,确保相关事项顺利下放。百色市要承接落实好下放的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编制完善办事指南,创新监管措施,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下放百色市实施的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50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